马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通告(第12号)

来源:宣传部发布时间:2022-03-22浏览次数:476

面对当前我市及周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,为外防输入、内防扩散,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强化社会面管控,尽早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,经研究,决定自3月21日12时起,在花山区、雨山区、市经开区(示范园区)、慈湖高新区实行以下管控措施:

一、严格执行外地来(返)马人员“来前报备、落地即检”。外地来(返)马人员在来(返)马前需提前向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(村)报告身份信息、家庭住址、工作单位、旅居史、接触史等情况。在进入马鞍山境内高速公路、国省县道、农村公路、车站、港口码头、社区(村委会)等防疫检查站点时,必须主动扫码、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经身份核验、依规进行核酸采样、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通过。进入本通告管控区域后,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(村)进行登记备案,并实施居家隔离3天(1天1检)+11天自我健康监测。出租房主、所居家庭户主、酒店经营主体需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督促申报责任。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、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县(市、区、旗)人员来(返)马,确需来(返)马的,按《马鞍山市疾控中心关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健康提示》(2022年3月13日公布)要求执行。

二、所有城市小区一律实行封闭管理,实施“一户一卡”,每户家庭隔天仅限一人凭证限时外出购买生活物资;农村居民不出自然村、不串门、不聚集。保供应、保民生、保生产和防疫相关的工作人员凭证出入,有就医等紧急需求的按紧急处置机制落实。对进入小区(村)的车辆一律逐车逐人核查登记

三、除农贸市场、药店、生活超市等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,所有非生活必需的商贸服务、娱乐场所、足疗洗浴、美容美发、景区景点、商铺、群众性健身文化活动场所、学生儿童托管机构、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暂时停业。

四、所有餐饮场所禁止堂食,可提供到店自取、外卖送餐服务。全市酒店、宾馆无条件接受宴席、房间的退订退费。

五、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办公楼宇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,人员进出严格执行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。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灵活办公模式,倡导居家办公、线上办公。全市各级机关、事业单位人员除保障正常运转外,一律下沉基层支援防疫工作。

六、保供应、保民生、保生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严格执行各项防控规定。有条件的线下生产企业实施封闭管理,要求员工采取“两点一线”上下班模式。

七、全市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管理,暂停探视、来访、入院、志愿服务等活动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暂停服务。全市婚姻登记机构暂停办理婚姻登记业务。救助机构实行分区域封闭管理,建立中转隔离区,暂停开展流浪乞讨救助人员送返工作。

八、倡导丧事从简,殡仪馆暂停守灵、遗体告别服务,只提供遗体接运、暂存、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基本殡仪服务,殡仪活动仅限直系亲属参加。各公墓(含乡镇公益性公墓)服务单位暂停安葬、祭祀服务,广大市民通过网上祭扫、代为祭扫等方式寄托哀思。

九、全体市民、各类主体要自觉遵守防疫的各项规定要求,对拒不执行上述规定、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,将依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。

十、含山县、和县、当涂县、博望区、郑蒲港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。

 


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

应急综合指挥部

2022年3月21日

地址: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湖西中路85号

邮编:243041

校办电话:0555-8215000

招生热线:0555-8215015